穗南開管函〔2023〕2號
各鎮(街),開發區(區)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屬駐區各單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40號)、《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粵財稅〔2022〕38號),為推動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實施,更好服務企業以及回應相關訴求,現制定《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目錄(2022版)界定指引》,對目錄進行逐一解讀,供相關部門和企業判定是否以《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目錄(2022版)》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時參考。
企業應按照“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根據行業和經營情況以及相關規定對是否符合優惠條件進行自行判斷,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時間自行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同時,如出現對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判斷不明的,可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辦理。
附件: 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目錄(2022版)界定指引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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