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8-08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第一點第一項的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根據上述政策可知“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未結婚的成年子女,因此未結婚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有房的情況下另購一套普通住房可享受契稅的優惠政策。
來源:省局納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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