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境外付匯要提供稅務憑證嗎
——更新時間:2009-02-26 11:16:45 點擊率: 3959
問:我是一家食品生產企業的財務人員,前不久,公司委托境外一家設計公司開展了一項包裝設計業務,在向外匯指定銀行辦理8000美元付匯手續時,工作人員卻要求公司提供稅務憑證后才可辦理付匯。請問,銀行的說法有依據嗎?
答:有依據。為完善國家售付匯和稅收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1999]372號)規定,自2000年3月1日起,我國境內機構(指公司、企業、機關團體及各種組織等)及個人在辦理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購付匯手續時,凡個人對外支付500美元(含500美元)以上,境內機構對外支付1000美元(含1000美元)以上,除須向外匯指定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提交原有關法規文件規定的相關憑證外,還須提交稅務機關開具的該項收入的完稅證明、稅票或免稅文件等稅務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