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抵押貸款合同應如何計稅貼花?
答復內容:
《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88)國稅地字第030號)明確: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與貸款方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屬于資金信貸業務,借貸雙方應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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