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建筑物已經有專門的消防設施,但是由于生產設備使用了易燃的化學物質,為了降低火災風險,專門為機器設備配置了滅火器,請問滅火器的增值稅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回復意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的規定,滅火器屬于《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46”的公安消防設備。因此,貴公司購進的滅火器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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