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我公司目前有留抵進項稅,但是自查過程中發現以前年度有少交的增值稅,現在擬用留抵進項稅抵減以前年度欠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我公司欠繳稅款小于留抵稅額。
回復意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2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一)增值稅欠稅稅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二)若增值稅欠稅稅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應當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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