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歐文漢8日表示,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全面推開期間,擬對稅收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對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歐文漢在中國政府網解讀2016年財政預算報告時說,5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范圍將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考慮到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特別是實體經濟面臨的困難,方案設計時,對改革的力度和節奏作了妥善安排。
元素說稅重點提示關注以下行業稅收政策:
1、勞務派遣是否繼續差額征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由于人力成本實現直接抵扣的可能性不大,關注營改增后勞務派遣的具體政策,這關系到勞動密集型用工企業,特別是建筑業的進項問題。
2、旅游業是否繼續差額征收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從事旅游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游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如果旅游業繼續執行差額征收的稅收政策,也將造成較大影響。此前,《中國旅行社協會關于“營改增”對旅行社行業影響的意見函》披露,中旅協建議繼續執行上述政策,同時,為防止企業利用旅行社對其差旅、獎勵旅游等費用類支出進行超范圍進項稅抵扣,建議全行業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改增后,大部分原營業稅的差額征收政策就會被增值稅“銷項減進項”的功能所替代。但勞務派遣、旅游業的差額抵扣因為原營業稅下減除的是個人性質的費用,營改增后多數無法被進項稅金替代。同時,這兩個行業的營改增政策關系到外部人力成本、兼具有個人、單位性質的消費支出(如旅游費、住宿費、餐飲費)等能否扣除的問題。
需要大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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