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動實體書店與網絡融合發展。強化“互聯網+”思維,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數字印刷等新技術手段,實現實體書店由傳統模式向新興業態的轉變。鼓勵實體書店利用互聯網技術推進數字化升級和改造,增強店面場景化、立體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打造新一代“智慧書城”。支持實體書店拓展網絡發行業務,開發移動互聯網服務平臺,完善信息推送、數據分析、移動支付、在線互動、個性訂制等功能,推動線上營銷與線下體驗相結合,實現線上線下互動協同發展;推動實體書店與電商在區域配送、平臺共享、網點共建等方面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探索“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經營方式。鼓勵實體書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廠”等新的商業模式。
(七)提升實體書店信息化標準化水平。推動建立統一的實體書店可供圖書信息標準,降低流通和各環節運營成本;運用大數據建立面向社會的信息共享平臺,提高實體書店經營質量和效率。推動實體書店利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業務流程,逐步實現從傳統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轉變。推動實體書店完善物流基礎設施,以現代物流和信息技術為核心,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高出版物流通配送能力,并積極拓展第三方物流業務。
(八)加大實體書店的優秀出版物供給。充分發揮實體書店傳播先進文化的陣地作用,引導實體書店采購供應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點出版物,有利于提高人民群眾知識文化水平、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優秀出版物,有助于推動科學技術創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最新出版物,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推廣和展示銷售工作,在擴大市場銷售的同時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
(九)更好發揮實體書店的社會服務功能。鼓勵實體書店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以實體書店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性讀書文化活動。對引領全民閱讀具有示范導向作用的實體書店,政府應按一定標準給予財政扶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向城鄉低收入困難群眾發放購書券,或對困難群眾購書給予一定補貼,保障基本文化民生,拉動實體書店消費。鼓勵實體書店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拓展業務渠道。
三、政策措施
(十)完善規劃和土地政策。將實體書店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校園考核評價體系。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實體書店在城市文化功能區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落實好城鎮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合理規劃,為實體書店預留經營場所。加強政府引導,鼓勵房地產企業、綜合性商業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為具有較強經營發展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實體書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經營場所。加大對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的規劃和財政支持力度,加快實現實體書店網點和出版物代銷代購點覆蓋全國所有鄉鎮,解決城鄉不均衡的問題。將開辦校園書店作為學校思想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校校園書店的整體規劃,各高校要從場地、租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優惠。
(十一)加強財稅和金融扶持。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實體書店的力度,完善標準,優化方法,更好發揮杠桿作用,對實體書店創新經營項目和特色中小書店轉型發展通過獎勵、貼息、項目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重點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品牌實體書店做優做強。加大對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通過中央和地方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對新華書店等發行企業的農村連鎖網點建設項目和相關的物流、信息等配套項目給予補助;對長期堅持立足農村、服務農村的優秀實體書店給予獎勵。落實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免增值稅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針對中小書店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創新產品和服務。鼓勵社會資本為中小書店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十二)提供創業和培訓服務。落實好國務院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和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對開辦實體書店的創業重點群體給予支持。與引導大學生創業創新相結合,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實體書店,納入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相關創業扶持政策。鼓勵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組織搭建實體書店綜合服務平臺,提供注冊登記、生產經營、社保、法律、稅費、用工等咨詢服務。支持有條件的發行企業成立專業化的書店管理機構,幫助進入市場的中小書店運營管理。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業務交流,提高實體書店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
(十三)簡化行政審批管理。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切實落實單位和個人開辦實體書店“先照后證”改革要求,減少審批項目,簡化審批程序。對實體書店開展其他經營業務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注冊服務。通過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開辦書店。
(十四)規范出版物市場秩序。加大“掃黃打非”和出版物市場管理力度,加強對出版單位、印刷企業、出版物批發市場、實體書店、網絡書店、游商攤販等的執法檢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決打擊侵權盜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實體書店誠信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及時對違規企業信息進行公示。規范圖書市場秩序,完善圖書市場價格管理機制,打擊惡意打折、無序競爭行為,為實體書店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四、組織實施
(十五)形成工作合力。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等部門,切實加強對支持實體書店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并及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意見的各項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明確任務分工,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和細化相關措施,加強宣傳和引導,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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