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公司因核算需要變更會計核算辦法,需要向稅務機關報備嗎?
回復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二十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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